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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工代赈与缓解失业压力

1998-04-24 来源:光明日报 孙明泉 我有话说

黄少安:经济学博士,山东大学产权研究所所长、教授。主要研究产权理论、经济方法论和农村经济,在国内外多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,已出版《产权经济学导论》等经济学著作多部。

孙:下岗及下岗职工再就业是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件大事。你对就业问题深有研究,对当前的就业形势作何估计?

黄: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增多,就业压力加大。除已再就业的外,1997年末还有480万人需要再就业。应当看到,“下岗”不一定等于“失业”,“下岗”主要指从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了,“失业”是指没有工作,没有收入。而实际上,许多职工从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后,又在非国有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就业了,这部分人不能算做“失业”。因为有活干,有收入就应看作是就业。武汉一位学者前不久有项调查研究的成果说明: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有60%实际上重新就业了,或称之为“隐性就业”。这一研究结果应该说反映了“隐性就业”、“下岗”不等于“失业”的事实。当然,这个比例不一定反映真实情况。不同地区,不同行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或“隐性就业”的可能性或条件是不同的。沿海发达地区,特别是非国有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,职工从国有企业下岗后,容易再就业,而内陆经济落后地区,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集中的老工业基地,“下岗”基本上等于“失业”。目前的失业压力确实不小,这一点我们是必须清醒认识到的。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、下岗分流把原来的“隐性失业”公开化了。大量的劳动者没事干,这既是对社会、对改革的巨大压力,又是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。

孙:许多人下岗了,没事干是事实。可另一方面,我们又看到许多的事情却没人干。我们每个人几乎都可以感觉到生产、生活中有许多麻烦或不方便,这说明我们的服务业并不是饱和了,而是需要发展。

黄:这还只是次要的。只要我们留意,观察或思考一下,还有更普遍、更重要、更大的事情没人干。看看我们的周围,看看我们生活的城市,好多地方又脏又乱,为什么就没有人去整理呢?许多事情不需要提高既有劳动者素质,只要动手,就可以做好的,为什么没人去做呢?再看看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,还是那么落后,有多少市政工程要开工?再看看我们的大环境,有的地方山上、原野光秃秃的,河流、湖泊污染严重,河道、堤坝年久失修,标准太低,农田水利工程落后……这么多事情,有些是小事,是眼前收益的,但是不少是需要很多人去干的“大事”。有些是长远收益,综合收益,功在千秋的也很多,也需要很多人去干。有些事情,是需要有一定的科技、资本投入,需要一定高素质的劳动者才能办的,但是更多的是只要现有素质的劳动者动手就可以办好的。

孙:针对这一现实,你有什么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?

黄:我认为,以工代赈是缓解失业压力的一条重要途径。政府在解决失业问题时,要主要依靠主动创造就业,而不是被动救济。目前的失业规模较大,肯定要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。但是针对我国一方面有事没人干,另一方面有人没事干的实际情况,“以工代赈”应该成为最主要、最积极可行的措施,也是社会总成本最低,而收益最佳的措施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:为了完成一定的工程或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,需要投入一定的资本和劳动力。而在一定限度内,资本与劳动力的投入是可以相互替代的。我们既然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做,那么,只要组织起来施工,就必然有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。既然我们资本短缺,而劳动力资源又过剩,就完全可以以较多的劳动力投入替代资本的投入,从而可以创造更多的对劳动力的需求。我国改革前曾经动员千军万马搞农田水利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,方法不一定得当,现在不一定行得通,但是毕竟靠人多办成了许多事情,也许我们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。我们那时是在不自觉地运用经济学原理。

孙:你的这个建议很有现实意义,可谁来统一规划,谁来具体组织实施呢?

黄:这也是“以工代赈”能否成功的关键。组织工作一方面是对下岗者的组织。从不同企业、不同行业、不同岗位下岗的职工,是不可能自动走上“以工代赈”轨道的,需要动员和组织。组织既要分层次,又要分行业。“分层次”就是指不同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企业、街道分层组织,每个层次都有可为。“分行业”,就是对下岗人员,根据技术、能力特点,分类组织,以尽量适应不同工程的需要。组织工作的另一方面是对代赈工程的组织。各级政府都要努力寻找、统一规划、科学论证这些工程。需要多少劳动力,哪些是必须由劳动者干,哪些是可以由劳动者替代,做到心中有数,两方面都组织好,才可能避免“劳而无功”、“劳民伤财”。至于具体组织干什么,应该因具体情况而定。例如:可以组织下岗职工参加大的市政工程,也可以让他们承包较小的市区绿化工程等;可以组织他们承包城市郊区甚至更远地方的荒山荒地,植树造林,也可以组织参加防洪、治污工程等等。

孙:要组织实施这些活动,显然需要筹集一定的资金。因为我们不可能再像改革以前那样,靠单纯的人海战术。只有解决下岗职工工资问题,才能把他们组织起来。因此,起码要筹集发工资的资金,更何况还要更多的工程建设资金。这显然是个难题。

黄: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不能解决的。因为第一,“十五大”报告中已确定,今后将增加基础产业、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投资,将这些领域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这意味着国家投资政策将向这方面倾斜,从而增加对相应工程的资金注入。这些工程也就是代赈工程。这也说明“以工代赈”与国家的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及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协调一致的。第二,国家财政可以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,作为代赈工程的投资,从而解决代赈工程的资金问题。第三,把已有的、通过各种渠道筹资起来的失业救济资金管理好,改变其支付方式,即由发放救济金改为发放工资。当然,前提就是原来被救济的对象去参加工程建设。

“以工代赈”,缓解失业压力,是一项系统工程,只有社会各方面努力配合,需要精心组织,才能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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